23-25级各班:
根据《湘潭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试行)》(湘大学发〔2022〕3号)、《湘潭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湘大学发〔2022〕2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2025-2026学年综合奖、学校励志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年综合奖学金和学校励志奖学金为我院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学生。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综合奖:按《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以专业年级为基本单位,根据学生上学年度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评定;
2.所有学生均在本人学籍信息所在专业进行参评;
3.严格按分配名额及标准执行,严禁将等级名额降等拆分和资金拆分,杜绝奖学金平均分配现象;
4.严禁班级将资金二次分配或个人请客;
5.学年综合奖学金和学校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学生名额及奖励标准,根据《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要求进行分配及奖励,学院将严格按照分配指标进行奖学金评选工作。详见《湘潭大学化工学院2025-2026学年综合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四、材料报送
(一)励志奖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1.电子档:10月19日(周一)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化工学院学工办邮箱(hgxyxg@126.com);
2.纸质档:10月20日(周二)下午5:3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化工学院学工办(化工大楼A202)。
(二)励志奖报送材料
1.电子档:
(1)参评学生《励志奖登记表》(见附件2,先填写再打印,院系意见先不填,且表格不可附页);
(2)班级《2025-2026学年励志奖汇总表》(见附件3)。
2.纸质档:
(1)个人《励志奖登记表》一份;
(2)个人上学年成绩总表一份;
(3)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一份(先编辑好文档再打印,且需手写日期及签名);
(5)班级《2025-2026学年励志奖汇总表》一份。
五、发放方式
奖学金由学校计划财务处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发放至学生校园卡内;获奖学生颁发学校统一印制荣誉证书。
湘潭大学化工学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