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5级各班:
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现将工作有关流程通知如下:
一、学生个人自评
各班级同学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后的综合测评打分表、个人加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测评细则序号+测评项目命名,如“9+班长”)于9月9日(本周三)中午12:00前上交给本班班团。各班团于9月8日(本周二)中午12:00前推选出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及小组负责人,并将小组成员及负责人名单发送至化工学院学工办邮箱(hgxyxg@126.com)。若有同学想要放弃本学年综合测评,请各班团于9月9日(本周三)下午5:30前将自愿放弃说明书的纸质版报送至化工学院学生办公室(化工大楼A202)。
二、评审小组培训及班级评审
为使各评审小组成员更加了解我院的综测评审细则与注意事项,我们将于9月9日(本周三)中午12:20于化工大楼A208开展评审小组培训会议,届时会安排签到,请各评审小组成员按时到场;
培训会议后,各班级评审小组开展本班级的综测评审工作,并完成《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的汇总(按照评分由高到低排列)。
电子档报送材料及时间:
《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按照评分由高到低排列)、班级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打分表、个人加分证明材料(每位同学的证明材料以班级+名字命名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里的每份证明分别以测评细则序号+测评项目命名,如“9+班长”)于9月11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化工学院学工办邮箱(hgxyxg@126.com)。
三、班级互审
为确保化工学院综合测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将组织各班级评审小组于9月13日(周日)上午10:00进行同年级同专业不同班级间的互相审查工作,如查实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后续奖项资格,并对班级做出警示。
四、班级公示
班级互审后,由班级将修改后的《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及《综测得分修改情况》进行班级内部公示,并将《班级异议汇总表》于9月15日(下周二)下午5:30前发送至化工学院学工办邮箱(hgxyxg@126.com)。
五、学院公示
学工办将核对后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湘潭大学化工学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