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湘大学发[2022]2号)、《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尊宝阳光”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尊宝阳光”奖助学金章程》,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化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本院2025年“尊宝阳光”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奖助学金:张浩、李敏华
二等奖助学金:郭婧雯、穆利容、陈丽鸿、张仕鸿
以上名单的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9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院研工办反映,若无异议,公示期后评审结果自动生效。
湘潭大学化工学院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