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各系、2027届本科毕业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大教发〔2026〕20号)、《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湘大教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湘潭大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现就我院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含各系负责人、班主任、专业导师代表,全面负责我院推免生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院内遴选推荐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推免日常事务。严格落实回避报备制度: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本次推免,须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存在非直系亲属报考推免的应当主动报备;参与推免申请的学生有相关利害关系也须主动向学院报备。教职工子女参加推免招生相关情况按要求予以公示。
(二)材料审核专家组
设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视情况邀请校外权威专家、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参与。负责审核鉴定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学科竞赛等材料真实性、原创性,重点核查联合参赛、师生合作成果中学生实际贡献;对存疑成果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组成员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相关材料归档报送教务处。教授联名推荐相关成果审核、答辩、公示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教授联名推荐实施细则执行。
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一)推免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推免学生须全部满足下列条件:
1.我院2027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普通高考(含保送)或者港澳台华侨招生录取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高对口、独立学院学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为遴选首要依据,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重点考察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
3.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外语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全国大学外语四级 / 六级考试成绩60分以上(百分制);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
5.预计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6.在校参军入伍,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并且满足推免基础条件、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学生,择优遴选推免生。
奖励指标核算赛事范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视同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分区赛,绩点排名、获奖等级参照学校文件执行。奖励指标学生必须参与学院综合排名推荐或教授联名推荐,学院不得直接分配奖励指标给学生。
教授联名推荐实质性先进事迹严格执行学校2026年推免通知修订条款,成果仅限本科阶段以下成果之一:
① 在SCI、EI源刊、CCF A/B/C类会议及期刊、SSCI、A&HCI、CSSCI及其扩展版、CSCD、北大核心收录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学业相关论文;智库成果参照学校智库成果认定办法;
② 第一发明人取得本学科相关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③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业相关全国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主力成员执行学校文件排名限制;
④ 其他具备公信力、有客观证明材料的突出业绩。
实验班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研支团学生,绩点排名可在班级分配推免指标占实验班人数比例基础上再放宽20%。
成果截止时间:核算奖励指标竞赛获奖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8月28日;综合测评推荐、教授联名推荐成果截止时间不晚于2026年9月9日。研究生支教团遴选由校团委组织实施。高水平运动员不单独设置推免名额,符合条件统一参加正常遴选。
(二)综合成绩评定规则
综合成绩评定按照《湘潭大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执行,综合成绩百分制:
1.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占80%;
2.学科竞赛获奖占10%,单项上限10分;
3.创新创业论文与专利成果占7%,单项上限7分;
4.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占3%,单项上限3分。
所有用于加分的成果原则上第一单位须为湘潭大学化工学院;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参考,不计入综合测评成绩;与本院非直系教师合作成果,须经学院专家组审核,严防成果挂名,做好公示。存疑成果一律提交材料审核专家组开展答辩评审。
(三)时间节点与工作程序
1.8月30日前:学院在化工学院官网挂网公布本院推免实施细则。
2.8月28日—8月31日:符合条件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完成推免自愿报名(报名申请—推免申请—右上角申请,填写申请类别及优秀事迹)。逾期视为放弃推免申请资格。学院同步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盖章名单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9月2日左右:待学校下达学院推免指标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毕业生人数将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启动院内遴选工作。
4.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完成全部申报学生科研、竞赛成果审核鉴定;综合测评推荐、教授联名推荐中成果存疑学生组织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通过成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教授联名推荐提交3名及以上本学科本校教授亲笔撰写的推荐信,说明学生实质性先进事迹。
5.9月9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拟推荐名单,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拟推荐学生审核;向教务处提交:
(1)湘潭大学2027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2)综合测评推荐、教授联名推荐全套材料(专家组审核意见、答辩录像、推荐信、成果证明、公示截图与网址);
(3)学生成绩单(学院、教务处盖章PDF扫描件,命名格式:身份证号码_姓名)。
替补学生最多上报1人,多报或者不报视为放弃替补申报资格。学院对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6.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材料,全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7.学生须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报志愿,参加复试。逾期未落实接收单位,推免资格自动作废。
重要提醒: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一旦被校内外接收,学院不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申请。推免属于指标受限竞争性工作,请同学们审慎申请。
(四)资格取消情形
推免推荐结束至本科毕业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推免资格:
1.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
2.无法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
3.推免申报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
三、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1.2027届应届本科学生符合教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即可报名。
2.2024级学生已经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报考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表,学院严格审查,9月5日前学院将《湘潭大学2024级本科生提前报考研究生汇总表》(Excel电子版)、学生个人纸质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经教务处审核同意方可提前报考研究生。
3.通过资格审查学生自行按教育部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四、工作纪律要求
(一)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于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成果获奖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推免或报考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多级公示制度,所有关键环节材料、名单按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三)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院将按照学校最新通知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由校团委组织实施,以校团委通知为准。
2.咨询地点:化工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人:杨敏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2227。
附件:
1.湘潭大学2027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2.湘潭大学2024级本科生提前报考研究生汇总表
3.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提前报考研究生申请表
湘潭大学化工学院
2026年8月28日